教学过程中关于“教”与“学”的思考
日期:2022-05-17 09:09:1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55

教学过程中关于“教”与“学”的思考

——财税学院  梁杏非

 

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从不是被割裂开的两个行为,从最开始教师单纯的教,到现在同时注重学生的学,反映出来的是教与学的有机结合。因此,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摆脱“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束缚,强调只有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积极协调活动,才能推动教学过程向教学目标运动发展。

学校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社会的统一要求,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施加影响,促进学生身心发生预期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既是教师施教的过程,也是学生学习的过程。学生由被动接受性学习向自主学习不断转变,教师则随着学生学习自觉性的不断提高,经过“扶—牵—领—引”而完成使命,当然,教师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获得了自身教学能力的提高。

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有计划的、有组织地完成一定社会或时代所赋予的特定任务的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与学互相协调、密切配合,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自始至终参与教学过程。教师的施教内容是学生的学习内容,它是时代和社会要求以及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具体体现,只有教师的施教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法相互适应,才能将施教内容转化为学生的内在素质。尤其在高等教育中,教师应注重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度,根据授课班级中学生的特点,及时调整自己的授课方法,与学生互相融合,促进。

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教师的“教”必须适应学生的“学”,以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客观依据;学生的自觉主动的“学”是在教师积极有效地启发引导下开始的。一方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知识、信息的占有上处于优势地位;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设计者、组织者以及引导者;教师是学生心灵地塑造着。教师通过自己的施教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从而引导学生朝着社会要求的发展方向发展,并适时纠正学生个性发展的偏差,使学生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另一方面,学生的学是教师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离开了学生的学,教师的教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毫无实际意义。所以教师的施教又必须以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客观依据,即施教内容和方法必须能够为学生所接受。这就要求大学老师在施教过程中,应该先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征以及特点,有根据性地选择适合不同层级、年级大学生的授课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促进了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也启发了教师的教。学生随着自己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独立性的逐渐增强,一方面对教师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对教师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在大学的教学阶段,教师的施教主要通过自己对学生学习领域深入了解和研究,以这门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指导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即通过对学生专业发展方向的引导,推动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教师的教会激发、引导学生的学,促进了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学生的学也启发了教师的教。正是这种教与学的相互依存、紧密联系、共同提高,才使教学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使教学过程向教学目标运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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